第495節結束語
《明史載》:
一 、孫若薇生平:孝恭章皇後(1399年-1462年)孫氏,是明宣宗朱瞻基第二任皇後,初封爲貴妃,山東鄒平人。孫氏幼時姿色秀麗,十餘歲時,被貴夫人欣賞。因太子妃張氏母親彭城伯夫人——人稱貴夫人,常常入宮探望太子妃,偶然提起孫忠有賢女。孫氏因此機緣而入宮,明成祖命太子妃張氏即誠孝昭皇後育之,孫氏與宣宗朝夕相處,感情頗深。 永樂十五年(1417年),朱棣爲皇太孫朱瞻基主婚,卻選取胡善祥爲朱瞻基嫡妻,孫氏只能居側室爲嬪。 洪熙元年(1425年),朱瞻基繼位爲宣宗;封胡氏爲皇後,封孫氏爲貴妃。宣宗十分寵愛孫貴妃。明朝規定,皇後有金冊、金寶,貴妃以下僅有金冊無金寶,但因皇帝寵孫貴妃,特命賜予孫金冊金寶,開了先例。胡皇後和孫貴妃皆生有女兒(順德公主和常德公主)後,孫貴妃生下兒子明英宗朱祁鎮,宣宗愈發寵愛其,以胡皇後無子所以理應讓賢,逼胡皇後上表遜位。孝恭皇後歷經永樂、洪熙、宣宗、正統、景泰、天順六朝,並作爲宣宗朝的皇後,正統、景泰、天順三朝的皇太後,和成化皇帝(朱見深)的主要撫育人,明史多有詆譭:孫若薇是“陰取宮人子爲己子”的說法。 宣宗三年(1428年),宣宗廢胡皇後,冊立孫貴妃爲皇後。宣宗十年(1435年一病不起逝世,張太後立皇太子朱祁鎮爲皇帝。新皇帝尊張太後爲太皇太後,孫皇後爲皇太後。正統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朱祁鎮出徵被俘,朱祁鈺即位,爲景泰皇帝(明景泰帝)。十二月爲孫太後加上尊號“上聖皇太後”。天順元年(1457年)正月,英宗復辟爲帝,廢景泰皇帝爲郕王。給孫太後上徽號曰“聖烈慈壽皇太後”。明代後宮徽號自此開始。天順六年(1462年)九月,孫太後逝世。全諡爲孝恭懿憲慈仁莊烈齊天配聖章皇後,附太廟。
二、廢除人殉制,是孫若薇德功。明朝自開國以來,皇帝死後一直實行令人髮指的宮女殉葬制度:明太祖朱元璋開始,成祖朱棣,仁宗朱高熾延續。一旦皇帝歸天,留下的一大羣妃嬪,除嫡妻皇後和太子生母外,其它均要陪葬皇帝。然而,對此種殘忍的殉葬制度,諸王大臣竟然也紛紛地仿效,甚至有將嫡妻皆得被陪葬,歷史上有記載的就有秦愍王妃、郢靖王妃、唐靖王妃、衛恭王妃……等等。宣宗帝死後爲其陪葬的宮妃,有何貴妃、趙賢妃、吳惠妃、焦淑妃、曹敬妃、徐順妃、袁麗妃、諸淑妃、李充妃、何成妃,除追封此幾妃的正式妃嬪之外,其她曾侍寢無子女的宮人也不在少數地無史冊記載。值得探究的是,宣宗帝死後是誰確定哪些宮女陪葬?依當時的宮廷政治格局,看來只能是宣宗帝的母親張太後,是殉葬制度的忠實執行者。從永樂皇帝駕崩時,昭獻貴妃王氏已去世四年,張氏就早已是後宮的首領人物,確定隨永樂帝殉葬的宮女,當時就應該由張氏或是仁宗。在仁宗朱高熾死後,確定陪葬宮女的大權非張太後莫屬。明朝殉葬制度從實施到廢除的整個過程來看,張先後作爲皇後和皇太後,應該有促使皇帝攔截或廢除殉葬制度的機會和能力。然而,她能在仁宗死後,把身爲三位親王生母的郭貴妃也陪葬的事實來看,不僅不會行此善政,且執行殉葬制度足夠地堅決。所以說,確定宣德帝陪葬妃嬪的決策,肯定是由宣宗帝遺詔已
明確“國家重務入白皇太後”賦予重權的她作出的。此女人在歷史上竟然有比較好的口碑,甚至被美化爲“女中堯舜”,應該是被那些堅持所謂“正統”觀點的封建文人捧出來的。在此同時,在“宣宗”之後,將新皇帝年號定爲“正統”,也體現了張的意旨,故此也可印證張的思想立場和確定她的歷史定位。宣宗帝駕崩當年的宣宗元年八月,朝廷以小皇帝的名義,追贈其隨宣宗帝殉葬的皇庶母惠妃何氏爲貴妃,諡端靜;趙氏爲……冊文曰:“宜薦徽稱,用彰節行。”此應該是當時已經成爲皇太後的孫若薇惺惺相惜,爲其曾經朝夕相處的姊妹及其家人爭取到點名分上的補償。這不僅體現了孫氏在對待殉葬制度上與張氏有差異,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孫氏在宮中的善緣。另據《皇明異典籍述》載:“正統四年六月,周憲王有敦薨,無子,乙酉,上貽書王弟祥符王朱有爵,令其自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各遣歸其家。又,十日乙未,憲王府以王正室鞏氏等死殉事聞,賜諡貞烈,贈夫人;施氏、歐氏、韓氏、陳氏、張氏、李氏俱賜諡貞順,贈夫人,予祭及葬用一品禮。未及聞上命故也。當是時,帝甫十三,而有此書,其止殉張本哉。……嗚呼,英廟之仁澤遠且大矣。” 此段載所說“止殉張本”事發生在正統四年,當時小皇帝朱祁鎮名爲十三,實際年齡十一週歲多點,或許還不甚明瞭殉葬是怎樣一回事,應該可以推證大主意來自於與其同住乾清宮的母親孫氏。其後,在天順元年“奪門”成功不久已被廢爲郕王的景泰帝病亡,朱祁鎮以怨報怨,不僅給了朱祁玉一個意爲“罪過”“暴戾”的“戾”字爲諡號,下令毀掉其原本營造的壽陵以親王禮儀將其葬於西山,同時令其所有妃嬪殉葬,反映了朱祁鎮在廢除殉葬制度上有反覆。在景泰帝後立的皇後杭氏已經亡故的情況下,朱祁鎮甚至想連其先前廢掉的生有兩個女兒的皇後汪氏也想一起殉葬,但最終汪氏卻被留了下來。關於汪氏這次死裏逃生的原因,史書中有的說是因當時剛被朱祁鎮委派入閣參預機務的吏部侍郎兼翰林學士李賢勸阻,有的說是朱祁鎮的兒子以當時汪氏反對廢掉其的太子地位而爲之開脫,但根據《明史》對其後來一再以剛烈性格拒絕身爲皇帝的朱祁鎮向其追索宮中舊物的記載看,其依靠的應該是能真正讓朱祁鎮畏服的皇太後孫若薇地遏阻,才能免遭殉葬。據以上推證,對明朝廢除殉葬制度,孫若薇就是主張且積極促動的領軍人物的最大貢獻者。若不是其的影響,真的很難說明英宗朱祁鎮在去世前會特意在遺詔中明確要求廢除妃嬪殉葬的祖制。孫若薇去世後的天順八年正月(1464),朱祁鎮在病榻之上,召見了他的兒子——同樣飽經風波的朱見深,英宗說:“自高皇帝以來,但逢帝崩,總要後宮多人殉葬,我不忍心如此做,我死後不要殉葬,你要記住,今後也不能再有此樣的事。”朱見深說:“我一定會照辦。”從此後,明朝廢除了殘忍的人殉制度。
三、孫氏“陰取宮人子爲己子”的說法,明史失真,其理由如下:
1、皇帝驗證怎辦。就算因早年入宮而培植諸多親信黨羽,就算其真的有遮天的本領,孫若薇假裝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可瞞過其他所有人。但按一般親密夫妻間不言而喻的房中私密推想,假如盼子心切的朱瞻基一天突然壓抑不住要與之狎,硬逼貼於其肚皮聆聽聽胎音,她該怎應對?十月懷胎的時間足夠漫長,她可推脫一次兩次,但終
不能完全推脫。否則,皇帝自然會引起懷疑,一旦非要驗證,試想會是啥後果?
2、怎過太後張氏和皇後胡氏倆個關口?孫若薇十月懷胎可裝得天衣無縫,但一朝分娩能否裝得過去?太後張氏和依然身居皇後地位的胡氏,應該可以作爲女性長者和尊者,以特殊關懷的姿態親臨分娩現場,舉國上下皆盼望的皇長子誕生的特大喜訊。故此,宮中其他人哪位敢於阻攔,又有何理由進行地阻攔?在此環節上,宣宗皇帝本人也很難找出合適進行阻攔的理由。此會有違常理。她即便能阻止皇後胡氏,也難阻太後張氏以婆母身份到場地關照。故此,孫若薇豈能瞞天過海、偷樑換柱?
3、如何保密?孫氏若真的要在十月懷胎上瞞天過海,對那個所謂真的懷孕的宮女的掩藏和處置,實施起來得需要多少人幫襯?人多了就難以切實保住祕密,除非將所有知情者都殺了滅口。人們可以設問,一則孫氏有能力一下殺那麼多人嗎?二則知情者應都是孫的親信。孫若把她們都殺了,誰還敢再與孫貼近,孫若薇怎樣繼續在宮中立足?
4、成功率百分五十。性別甄別在當時不可能太準確;孫也不知道生男生女,要求是取決於男性。被盜的宮女若生下個女兒,孫要冒百分之五十成功率的風險,是否有點太大?
5、孫生育能力應屬正常。孫氏當時的年齡不過二十七八歲,不僅生育過一位女兒,且依然無庸質疑地受到皇帝寵愛。史記無載明:孫若薇生女後,喪失生育能力;除非確信自己喪失生育能力,纔會“陰取宮人子爲己子”。否則,孫若薇將來一旦再生育出“龍子”,置自己親生兒子於何地位?
6、冒滅門之災。在當時宮中上下翹首期盼皇帝子嗣的大環境下,孫氏不會不忖度“陰取宮人子爲己子”的難度,也不會不考慮失敗的後果。孫若薇要經近三百個日日夜夜,一旦露馬腳,豈只是前功盡棄和“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的問題?孫也絕對十分地清楚,將犯下使整個皇家蒙羞的欺君大罪,在明朝極爲嚴酷的封建王法之下,可預見的後果決不僅僅是名分的問題,且註定要累及整個家族遭受滅門之災…… 孫若薇作爲一位女人,敢做如此地“豪賭”?
四、筆者說:明史失真,理據是明代名臣:楊士奇、楊榮、楊溥有三疑。一疑“三楊”不顧事實,歪曲前人形象。《明太宗實錄》卷九下乙醜條中有這樣的一條記載:“上至金川門……時有執方孝孺來獻者,上指宮中煙焰謂孝孺曰‘此皆汝輩所爲,汝罪何逃?’孝孺叩頭祈哀……”方孝孺是“三楊畫像靖難”中的名臣,因不與新皇帝(即永樂皇帝)合作,被滅了“十族”,創造了滅族的“歷史之最”。這是史實,但實錄中卻說他“叩頭祈哀”,而身爲編修《太宗實錄》總裁官的“三楊”對此卻置若罔聞。《明太宗實錄》載有:‘孝儒叩頭祈哀’違實的記錄,明史載孫若薇的“陰取宮人子爲己子”, 就敢說不是人爲故意失真?
五、本篇是網絡長篇小說,大部分素材是取材於網絡,難免有爭議之處或是不恰當的典故等,敬請廣大讀者給諒解及批評指正,筆者也願意並感謝讀者們的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