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學 > 穿越小說 > 人間神之錄 > 第224章:不

這裏,就像是我的家,我屬於這裏,但是我不一定要愛上這裏。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我跟着家人來到了這裏。

跟着家人,來到我的“家”,永遠的“家”,這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情,或許,當我變成這片綠色海洋的一部分的時候,我就會愛上這裏吧。

愛上我的家。

綠色的家。

似乎爲了配合我對這裏的厭惡,天空變成了灰色,這樣的意思就是……陰天。

而她們,似乎也並沒有感覺到什麼不好的地方,而只是感覺到了天色的黯淡,同時甚至連頭都沒抬一下,淡淡命令我開了車裏的閱讀燈。

愛她們,希望她們快樂,所以我並沒有不聽從她們命令的意思,畢竟我理解的男人,就是這樣,挑起一個家,讓家裏的每一個人開心,讓家裏的每一個人因爲身處這個家裏而感到開心。

我覺得今天我做到了,會獲得永遠的快樂。

空調的冷氣吹出,說明了現在是夏天。

陽光明媚,就像我此時的心情。

再也不需要爲那些生活的瑣事困擾,不用在意賺錢這個永遠躲不開的話題,不用得到任何弱智傢伙的理解。

在今天,我似乎終於“活”了一次,不再需要別人告訴我,我還活着,我終於感受到了自己的心跳。

活着的味道,真好啊,只需要品嚐一次,再也不想失去。

所以,今天一定要快樂,與她們兩個一起,兩個我最愛的人一起。

目前來看,一切都還算是順利。

雖然她們並不快樂,但是……

我調整空調的溫度鍵。

一個小小的開關,我成功打開了一個叫做快樂的東西,嘿嘿,還好我算機智,對此,我只能說我好聰明啊,比職場裏那些弱智一樣的傢伙強多了。

當然也比女兒的那些青春期白癡男孩強多了,所有記錄都可以被我輕鬆查到。

最弱智的就是那些總是渴望榨取我老婆手中銀行卡裏,我的血汗錢的傢伙,每一個都會被我輕鬆找到痕跡。

最後雖然不能對他們怎麼樣,但是卻讓我能夠成功噁心他們一把。

這樣我知足了,我知道我就是社畜,永遠都是資本手下的玩偶,沒有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我存在的唯一作用,就是活着勞動。

生活嘛,生下來就要幹活罷了。

也就是個人形工具罷了,沒用又無知,總是有大把的笨蛋,可以隨意左右我的一切生活工作,安排好我所有的時間。

一切就要終結。

低濃度的一氧化二氮蔓延,封閉的空間中,加入了一點點帶來快樂的氣體。

很快,對神經的麻痹作用出現,終於,妻子笑了。

空調的冷風被她習慣性掰向了自己,所以她自然是首當其衝。

作爲她身邊的我自然也不能倖免。

空調讓笑氣出現在了車內這個本來壓抑的空間中,爲在裏面苦苦掙扎的我們快樂。

女兒對我們的詢問,我們都沒有回答。

直到她也笑了起來。

快樂就是這麼簡單,腹肌收縮,阻止體內b12的自身合成,雖然沒有成癮性,卻讓人感受到廉價的快樂。

比酒精還要低毒性的危害,使笑氣性價比很高。

快樂,真是一個廉價的東西啊。

比我這個垃圾的勞動力都更加不值錢。

世界上本不存在什麼真正的價值,只要乖乖做基石就好了。

神經的麻痹,思維的遲鈍,動作的無力……

效果正在發揮作用。

早已準備好的一塊半化的冰棍,一把抓在手上,向着我的臉就拍在了上面。

笑有些收斂,無力感也有減輕。

不過,我知道我還有一些事情需要做,這纔是我今天真正想要做的。

從褲子口袋裏,我拿出了那把刀,改變我命運的刀。

一把摺疊刀,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我的指紋。

……

當一切都結束的時候,我無力躺在了自己的駕駛位上。

剛剛眼睛上的猩紅讓我快樂,興奮。

而現在,這樣的猩紅,讓我厭惡,噁心,甚至還有些難以接受。

深深的疲憊讓我感覺連動根手指都費勁。

不過,噁心的感覺還是湧上喉頭,全身的力氣都變成了嘔吐的衝動。

吐到連嘔吐的力氣都消耗一空,我終於閉上了眼睛。

……

看來我要等等才能再看到你們,與你們重逢了。

等等我,最好孟婆湯可以有再來一碗吧……

……

傍晚,外面下上了稀稀拉拉的小雨。

我的眼睛睜開,聽着窗外的雨聲,雨是洗滌骯髒之物的神聖之物。

無根水,三月梅。

我那種視死如歸的麻木,隨着骯髒的念頭,一併消失,無影無蹤。

我怕了,這麼久了,我怕了,我終於怕了。

我貪戀的一切,都在我面對自殺的時候,變得都蒼白無力。

我開始懷疑,我愛她們嗎,我,真的愛她們嗎?

老實說我不知道,不過我想是愛的吧,或者是曾經愛過。

現在我開始心裏凌亂無比。

我怕了,我不想死,我不想,不過,我沒有辦法。

我想,也許,我應該做點什麼吧,不管做點什麼都好,總是應該做點什麼的吧。

手上拿上了我的刀,那把結束一切,包括了我的人生與愛的刀。

刀在自己脖子上放着的時候,我閉上了眼睛。

我一直以爲我並不喜歡活着,直到這個時候,我才真正發現了,我更不喜歡死去。

第一次,沒有了笑氣,沒有了奉承,沒有了麻木,我笑了。

只是我感覺並沒有很快樂。

而是一種說不出的苦澀。

無人的空曠動物園,荒蕪到只有滿是綠色植被的動物園,本來我希望作爲我永遠的家的地方,給了我不那麼快樂的記憶。

於是,如此簡單的原因,打破了我之前所有的想法,我不再希望在這裏永遠居住下去。

不要死了吧。

也許這裏並不是一個讓人開心的地方。

今天出門那個高興勁頭,我忘記了,完全忘記了。

那就活着吧。

苟延殘喘可以讓我不用下定一個如此艱難的決定。

把車開進了水塘。

無數偵探影視作品,都告訴我,不能留着車。

車子往往就是無數拙劣犯罪被抓的導火索。

如此,也省下了一大筆,用於清潔車輛中血跡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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