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學 > 都市小說 > 超能農民 > 第四十二章 意外出現

我靠,好傢伙。20元力幣!姬文放下揹包,緊握獵槍,對毛傑道:“毛傑,槍終於派上用場了。”

毛傑一怔,此時的他被靈芝的重量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半個鐘頭的時間裏,死要面子的他楞是沒有喊停下,休憩。聽見獵槍能派上用場,毛傑的疲憊的細胞再次煥發勃勃生機。快速地把靈芝放下路邊,從姬文手中搶過獵槍,喊道:“走啊!文哥。遲了獵物就跑了。”罷,拔腿就跑。

剛跑二步,毛傑就手臂就被姬文抓住,身體倏然停止,向後傾倒。

“你跑反了。”姬文臉上流露出一絲鬱結之色,這身體變化的還真夠快捷。剛纔累得半死,現在卻活蹦亂跳,這身肌肉到底是什麼材料做成的呢?

“對啊。忘記了在哪裏呢?”毛傑撓了撓後腦,尷尬的道、

“跟我來。”

姬文越過毛傑。他記得他在學時代經常與他爺爺一起打獵,這片土地,他來過的次數不少。熟悉度當然不在話下。雖然樹木立即長高不少,但是路還是還條路,姬文領着毛傑,消失在兩女子的視線之內。

“他們……”鬱芸有些生氣,指着離去的背影,“都是你家的姬文,明明知道毛傑很累,還帶他去打獵。”

劉玲暗戀姬文這事,一直被劉玲隱藏在心底,從示對他人述,就連好姐妹鬱芸也不知道。只是此行,聰明如許的鬱芸從劉玲與姬文的交流中得到一個結論,那就劉玲一直暗戀着姬文,只是劉玲一直不敢邁出第一步,不然,作爲嘉州大學的校花,怎麼可能大四都還沒有男朋友呢。

只是姬文的心另有所屬,對於劉玲這份心意,當作不知道罷了,只把劉玲當成一位朋友對待。

“芸姐,你在什麼,什麼叫我家姬文!”劉玲白皙的臉頰上泛出一抹紅暈,羞澀地低下腦袋,不願望被鬱芸見到她此時緋紅的臉龐。

“你要加油啊。”鬱芸見過姬文心儀的對象,是個怎麼樣的人。她對劉玲追姬文實在不抱多大的希望。只是鬱芸的心中很奇怪,姬文到底有何魅力,能讓兩位校花傾心呢。

這才讓鬱芸這話莫名其妙的話。

鬱芸莫名其妙的蹦出一句,讓劉玲一臉錯愕。劉玲能從鬱芸的話讀一些不同的意思。

……

姬愛國領着八十個村民,在姬文承包的丘陵上忙碌了一天,一條上千米寬約四五米的護火帶鑲嵌在丘陵中,按照這種開發速度,一個星期天就能把二百畝地開發出來,然後就能分成兩批人,一批繼續開荒,一批開始種山茶樹。大約需要半年的時間就能全部開發完畢。

踏着厚實的黃土地,姬愛國感覺到心靈暖洋洋的,心裏別提多暢快,兒子真的長大了。特別是當他看見家中屋後的山茶樹苗,以誇張的速度一天一天長高,那種驚訝的心靈,完全把當然的擔憂拋之腦後。

此時的他從未有過如此相信自己的兒子。

“大伯,大件事。”

就在姬愛國感慨萬端時,姬詳急切的聲音遠遠傳來。

“詳子怎麼啦?”瞧見姬詳上氣不接下氣地跑到身前,遞過水,問道。

喝過水,喘過氣來,姬詳道:“大伯,果園有一羣野豬在刨地。”

“什麼?”姬愛國一怔,這片果林是處於二千畝地範圍內,當然也就屬於姬愛國的果園。最近幾年,由於這果園的果子年齡較大的,再加上一直沒有人打理,產量降低許多。可是蚊子腳上的肉再少,也是肉啊。何況還是自家的蚊子。姬愛國當然不樂意了。

“有多少頭?”姬援軍,姬財也走過來,聽聞附近有野豬出沒,心中更是恨啊,如果帶來獵槍,獵狗,也許能留下一頭。

“怎麼看也有十來頭吧。大帶,像是一家子。”姬詳沉吟片刻道。

“援軍,姬財,詳子,帶上傢伙,我們過去看看。”

……

姬文走的這條路是在沒着山坡緩緩而行的,路,勝在平坦。卸下揹包,兩人身輕如燕,飛速向山下的果園奔去。

兩個快速地下了山坡,來到一塊平地上邊緣,遠處就是青鬱一片的果園。果園裏掛着不少的石榴,香蕉之類的果食。

“文哥,野豬在哪裏?我的槍快要生鏽了。”瞧見姬文在大樹邊,突然佇足不前,毛傑也跟着舉目四望。

姬文沒有回答,在萌的提示下,知道這個位置應該是在一般獵槍的射程範圍,如果繼續前行,就進入平地,會暴露在野豬的視線,野豬肯定會發現。姬文把槍背上,爬上樹,站在樹梢上,掃視果園。

毛傑跟着姬文的步伐爬上樹。毛傑不同姬文,他是很少爬樹,花了不少的力氣才爬到姬文的身邊,喘息未定,又急忙找個能落腳的地方,靠樹幹上,上氣不接下氣的問道,“文哥,真的不知道你爲什麼能從那麼遠的地方發現果園裏野豬?你的眼睛是嗎?不過,野豬在哪裏呢?”

“你看那片果園!有些地方不是有些騷動嗎?你仔細查看,就能看見那就是野豬。”姬文指着果園騷動的地方道。

“沒看清楚。”毛傑的視力原本與姬文差不多,只是姬文一直食用如意空間的食物,而且還通過超能系統強力吸收,身體自然與衆不同,比毛傑這個快要被掏空的身體強悍許多。視力也更加增加不少,看清楚自然不在話下。

毛傑發現無法看清楚,只得取下獵槍,藉助獵槍的瞄準器觀看,“沒錯,真的是野豬,而且頭數不少。足足有十頭。文哥,看來這次我們有得玩了。”

姬文搖搖頭,他不像毛傑那麼樂觀,每隻獵槍的射程都是一定的,這就意味着,必須靠近獵物,或者讓獵物靠近,可是自己靠近,往往會被獵物發現,畢竟一般動物的感應能力比人要強大許多,所以大部分獵人都會選擇讓獵物靠近。

而現在兩支的獵槍的射程,姬文也不清楚,“是啊,如果有獵狗的話,或者我們能扛着兩頭回去。”姬文取下獵槍問道:“這獵槍的射程有多遠?”

這是姬文最關心的事。

“300米左右。”

“改裝過?”

“對啊。”

在華夏,槍支管理是相當嚴格,能有持槍證,幾乎身份的象徵。當然獵槍在不此列。

姬文心中大慰,即便是300米,那麼肯定能扛回一頭回去,姬文臉上抹出一比堅毅,很久沒有摸過槍了,熱血正在沸騰,“這裏離它們有一百五十步,射擊沒有問題。關鍵是我們的技術。毛傑。我們有三次射擊的機會。一頭是最低要求。”

“鳥我打不着,這大的目標還不行,那我撿塊豆腐,一頭撞死。”毛傑氣憤地道。

“話不要得那麼。如果真的沒了準頭。你去撞啊。”姬文笑道。

“這裏沒豆腐。所以不用撞。我的芸芸還等我歸去呢!”毛傑很無懶的道。

“真是愛不了你。”

兩人決定對付那頭最大的野豬。

就在此時,姬文的對面,姬愛國四人突然出現在果園,四個一動,立馬搞出很大的響聲。身後突然了有響聲,野豬驚起,連忙拔腿就跑。

與此同時,姬文與毛傑沒有想到,此時野豬會奔路出來,移動瞄準更是艱難,畢竟兩人不是移動靶神槍手。姬文的視線之內,突然出現一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

沒錯,那就是姬愛國。

姬愛國在他的射程之內。

姬文心靈跳動加速。

“碰!”毛傑的槍響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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