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學 > 都市小說 > 僧道挨踢二人組 > 第611章 幫你找個好主人

洞府中最初的野獸魚蟲,是哪來的?當然是煉製洞府的神仙祖師抓的啦。

神仙不是老天爺,沒本事憑空創造出一個世界。他們煉製的洞府,一開始裏面只有山川地形,沒有任何活物,甚至連水和空氣都沒有。

想讓洞府“活過來”,形成自有循環,神仙就必須爲洞府灌注空氣和水,並移栽植物,抓各種動物填充。

以神仙的能力,難度並不大。

洞府跟儲物戒有本質不同,它擁有創造內部循環的基礎。所以,當填充的物種足夠豐富,演化出新的生物鏈關係,水和空氣被循環利用,就能自給自足。

物質守恆嘛。

當然,神仙管這叫自成天地。

最初的生物靠神仙抓,後來當然就要靠物種自然繁殖了,否則還算什麼“洞府小天地”?

胡翠花的意思是,既然野獸繁殖是正常的、符合自然法則的,憑什麼說她跟崔正義的行爲,就是對洞府的不敬?在生物繁衍上,人和野獸並沒有本質區別。更何況,她本體還是隻狐狸呢。

這當然是一種詭辯。

野獸繁殖,純屬生物本能。她和崔正義折騰一夜,難道是爲了生小狐狸?目的性不同,也是智慧生物跟野獸的根本區別之一。

但這話題,一個積年老道士如何深入探討?

胡翠花乖巧的看着卜拙,心中卻在鄙夷老道,無話可說了吧老光棍?

戒色……這破規矩是誰弄出來的,專門禍害後輩傳人的吧?孤陽不生、孤陰不長,陰陽和合本來就是天道,說好的道法自然呢?

卜拙察言觀色,看出了胡翠花的想法。

不學無術的狐狸精,你懂個毛。真以爲收集點資料,就對修道瞭解了?道法自然固然是真理,可別忘了,還有“順則凡、逆則仙”呢。

道理講不過,卜拙也不屑於跟一個妖怪爭論,於是決定換個角度打擊胡翠花。

“對了,有件事忘了告訴你。”卜拙微微一笑,不緊不慢的說道,“本門客座長老崔正義,你口中的界主前輩,其實沒有任何修爲,就是個普通人。”

胡翠花一怔。

“不必懷疑,這是鴻蒙派掌門的論斷。實際上,一開始就是小瘋子騙你,崔正義從來不是什麼高人。”

“這不可能。”胡翠花搖頭,“衆妙網的成員都清楚,界主前輩是傳說級高人,鴻蒙派也不會讓一個普通人做長老。而且,他昨晚親口告訴我,他能自由出入山門,如果沒修爲肯定做不到。”

“貧道不清楚衆妙網是什麼東西,但鴻蒙派客座長老卻不必非得是修行人,我們不走尋常路嘛。至於說出入山門,那是因爲他身上有專門的法寶。”

胡翠花還想反駁。

卜拙擺手:“不必爭辯,貧道再說一次,我以鴻蒙派掌門的身份告訴你,崔正義是普通人。”

胡翠花的臉色終於變了。

卜拙再不着調,也不至於忽悠一個妖怪啊,何況他連掌門身份都搬出來了。

也就是說,崔正義真的是個普通人!

可這不應該啊,難道本狐狸的眼力就那麼差,或者說智商太低,被崔正義和莊鋒連番忽悠?不,我絕不懷疑自己的智商。智商差,能成爲著名物理學家嗎?

“後悔了吧?”卜拙笑道,“崔師弟在科學上確實造詣非凡,但說他修爲精湛……呵呵。”

胡翠花遲疑道:“您讓他做客座長老,是看中了他的電腦技術?”

“呃,不能這麼講,他畢竟教導過小瘋子。”

“他明明把莊鋒教壞了。”

“這觀點,貧道倒是同意的。但一日爲師、終身爲父,既然小瘋子承認崔師弟是他的師父,我當然不能教唆徒弟欺師滅祖。”

胡翠花沉默片刻,苦笑:“道長的話,小妖不得不信。可事已至此,我又能怎麼辦呢?畢竟,我只是莊鋒抓來的囚犯,以後還要拍賣的。”

“搞錯了不要緊,關鍵是以後別再犯。”

“是,小妖遵道長法旨。”

卜拙哈哈大笑:“這就對了嘛,亡羊補牢,未爲遲也。既然你願意改正,這次貧道就不懲罰你了。但是,我慈悲爲懷,你也該……”

“小妖一定盡心竭力伺候各位道長!”

“我很欣慰。”卜拙一拍手,“只要你乖巧聽話,貧道也不是不能幫你。”

“真的?”胡翠花驚喜,這次可不是僞裝。

“當然,出家人不打誑語。”卜拙捋鬍子,“小瘋子固然主意大,長輩的話還是要聽滴。拍賣的時候,貧道親自把關,一定幫你找個待妖怪好的主人。相信我,貧道雖然不常出門,對各門派的特點還是相當瞭解的。”

胡翠花表情一滯。

這他瑪算什麼幫我?

卜拙起了談興,開始挨個說各門派。

比如崑崙派最有名,卻不是妖怪的好歸宿,因爲他們普遍自大。待妖怪倒不苛刻,卻不把妖怪當人看。

華蓋派通常不收妖,但有機會做華蓋派妖怪絕不容錯過。因爲華蓋派擅長煉丹,只有他們,纔會爲了讓弟子練手,煉製沒用的造化丹。隨便接受點廢物利用的賞賜,也比在其他門派獲得的丹藥多。

胡翠花根本不感興趣。

做奴僕這種事,就像結婚,如果自己不樂意,卻又實在無法避免,找個熟人湊合,總比陌生人強。

在胡翠花看來,給鴻蒙派做奴僕最好。

比如說,任何一個老道。

以老道們的懶惰,做了他們的奴僕,跟沒做又有什麼區別?洗衣做飯伺候他們,這根本不是事兒啊。胡翠花最怕的,是被主人派出去打生打死,做炮灰。

“道長,小妖該做飯了……”

胡翠花終於忍不住開口,打斷卜拙。

卜拙立刻點頭:“做飯是正經事,可不能耽誤。”

胡翠花走到門口,又停了下來,轉過身遲疑着說道:“道長您說,如果我給界主……呃,崔長老做奴僕,有沒有這個可能?”

“我話都白講了?他是普通人。”

“小妖知道……”

“不,你不知道。貧道不是說,普通人沒資格收妖,作爲鴻蒙派客座長老,當然可以收個妖怪做奴僕。我的意思是,他的壽命太短!”

“啊?那還是算了。”胡翠花頓時改了主意。

胡翠花忽然想出這樣一個主意,主要是因爲她覺得,以崔正義的個性,做他的奴僕,基本跟自由差不多。

胡翠花有預感,下次渡劫她可能會死。

但即使如此,她剩下的壽命應該也比崔正義長。

自由和生命,哪個更重要?

以前胡翠花認同“若爲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然而成爲囚犯後,她才發現,老外的高大上宣言,聽起來似乎有道理,其實遠不如華夏老祖宗的格言更接地氣。

好死,不如賴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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