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學 > 都市小說 > 僧道挨踢二人組 > 第658章 莊鋒是老爺爺

崔正義和黃猛端着槍走在前面。

莊鋒偷偷攝出四張符咒,打在兩人身上。倒不是爲了保密,主要是不想破壞他們的緊張情緒。

冒險嘛,沒有險還冒個毛。

這次,莊鋒選擇的是“經典組合”——金鐘符和御風符。

爲什麼說是經典組合?

金鐘符能提供強大的防禦,卻有遲緩的副作用。上次跟奴隸販子槍戰,其實崔正義和黃猛的速度都變慢了。只不過他們當時處於致幻狀態,感覺不出來。

在使用金鐘符的同時,搭配一道御風符或神行符,不僅足以抵消遲緩效果,還會讓人速度更快。

四人跳進地穴。

裏面很黑,崔正義和黃猛打開槍頭的燈。

走了一段路,黃猛低聲道:“有點不大對勁啊。”

崔正義一愣:“怎麼了?”

“你有沒有覺得,走路特別輕快,就跟身體變輕了似的?”

“這是好事呀,身體輕快,動作靈活,一會兒遇上猛獸,戰鬥力更強。”畢竟是鴻蒙派客座長老,崔正義隱約能猜到,八成是莊鋒的手筆。

“不,老崔你想得太簡單了。”黃猛搖頭,“獅子不喜歡住地下,這猛獸偏找個地穴當老巢,其中必有蹊蹺。說不定,正因爲這裏能讓它身體變輕呢?”

崔正義樂了:“你是說,這裏重力有問題?”

“重力?對,很有可能!”

“得了吧老黃,改變重力可是高科技,一個破地穴,憑什麼讓重力發生變化。”

黃猛表情凝重:“你別不信,書上都寫了,任何事都有可能。這可是蠻荒之地,萬一地下有什麼寶貝,或者外星人的黑科技呢?”

“那咱們就發了唄。”

黃猛無言以對。

老崔這人哪兒都好,就是心太大。

莊鋒固然厲害,然而他的主角光環越明亮,自己和老崔這些配角,就越危險!

探險得寶,是主角當仁不讓的待遇。

問題是,有收穫必然就有付出,收穫越豐厚,代價也就越大。主角是不會死的,哪怕真死翹翹了,總有滿血復活的機會。跟他一起冒險的配角……呵呵。

黃猛根本沒考慮過,這是莊鋒符咒的效果。

道士會法術,黃猛是知道的。

可用法術讓人身體變輕,即使黃猛看過很多腦洞大開、甚至邏輯混亂的小說,也覺得不太可能,或者說,很無聊。讓人刀槍不入,好歹還跟戰鬥有關呢。

在黃猛的印象中,主角精通的,必然是戰鬥技能。

不打鬥的主角,根本不存在。

他戰鬥的對象,可以是低端的武者、忍者、跆拳道高手,也可以是強大的修真者、外星高級文明,乃至神魔。對手是誰那不重要,關鍵是得“打”。從沒有任何一本書的主角,靠講道理登上人生巔峯。

懷着忐忑的心情,黃猛繼續往前走。

崔正義卻來了興致。

黃猛不說,他還真沒注意到身體的變化。畢竟他身體一直不錯,喫了獅子精骨粉後,靈活度也有巨大改善。一個胖子能凌空翻跟頭,就是明證。

這時感受了一下,似乎跟平時確實不一樣。

崔正義身體微微下蹲,縱身向上一跳。

砰——

“哎喲!”崔正義捂着腦袋叫。

黃猛驚呆了:“老崔,你居然能蹦這麼高!”

他和崔正義並排走,崔正義的動作,他當然能看見。剛纔崔正義居然跳起好幾米,腦袋直接撞到了洞頂。

“你蹦你也能。”崔正義說道。

黃猛屈身一躍,噌的一聲身體也高高竄起。

跟崔正義差不多,彈跳力變化太狠,他也反應不過來,腦袋重重撞在頂壁上,發出砰的一聲悶響。

黃猛滿臉震驚:“不疼!”

是的,在金鐘符的保護下,兩人就算拼命撞石頭,都絕不會傷到分毫。

既然是“經典組合”,當然大有玄機。它的另一個效果,就是讓普通人擁有類似輕功的能力的同時,又不至於因爲跳得太高,而摔傷自己。

身後的莊鋒嘆口氣:“貧道真不想破壞你們的興致,你們幹嘛忽然科學精神發作,非要做試驗啊?”

黃猛霍然轉身,拿槍口的燈照莊鋒:“你是說……”

“沒錯,都是我乾的。”

黃猛倒抽一口涼氣:“天吶,這還是人嗎……呃,莊先生,我不是罵您!”

“貧道沒那麼小心眼,走吧。”莊鋒擺手。

繼續往裏走,黃猛的心態完全不同了。

有莊鋒在,他還擔心個毛啊。

先前甚至沒看見莊鋒出手,莫名其妙的,自己和老崔就“會了輕功”。莊鋒的厲害,再次刷新黃猛的預期。這跟上次還不一樣,黃猛腦子是清醒的,感受尤其強烈。

不過,莊鋒的做事風格……

黃猛驚覺,他一直以來的判斷,或許是錯誤的,莊鋒可能根本不是主角,而是傳說中的“老爺爺”。

那麼,誰纔是主角呢?

黃猛瞟了眼旁邊的崔胖子。

正想着,莊鋒的聲音從背後傳來:“注意!”

苗小樂也說道:“野獸出現了。”

槍口的那點燈光,對大環境影響有限,洞穴中黑暗纔是主流。在這種黑暗中,苗小樂的視力最強,她甚至不需要感應氣息,憑肉眼就能看到遠處那隻壯碩的獅子。

酋長沒誇張,體型確實跟野牛一樣大。

崔正義和黃猛上抬槍口,燈光照向正前方,也看到了獅子。獅子正冷冷看着大家呢,被燈光一照,一雙眼反射出綠油油的光。

“開火!”黃猛反應最快,低吼一聲。

兩人同時扣動扳機。

噠噠噠——

獅子陡然從兩人視線中消失,彷彿只花了一瞬間,就竄到了大家面前。

顯然,跟那張抽象畫般的地圖不同,酋長對獅子的描述相當寫實,毫無誇張。獅子的速度,確實比獵豹快。

苗小樂驚呼一聲,抱住莊鋒的腰。

小蘿莉附體,老獵戶的風采蕩然無存。

獅子閃電般撲向黃猛,黃猛完全來不及反應,被撲了個正着。獅子兩隻前爪按住黃猛,低頭對準黃猛的咽喉,狠狠咬了下去!

崔正義眼角劇烈跳動,咬着牙對準獅子舉槍射擊。

獅子叼着黃猛凌空跳起,輕鬆躲過子彈。

這時,已經被咬到脖子的黃猛,忽然從腰間抽出手槍,貼在獅子的肚皮上扣動扳機。

砰砰砰連續數聲悶響。

獅子嘶吼一聲,扔掉黃猛,掉頭就跑。

沒辦法,它根本咬不動!

撲擊動作完美無暇,咬咽喉也深諳快準狠之道,遺憾的是,它硌得牙疼,卻死活咬不斷爪下弱小獵物的咽喉。

那種感覺,跟咬一塊石頭幾乎沒區別。

崔正義追着獅子打了一梭子,沒打中。即使肚子上受了傷,獅子的速度仍舊太快,轉眼間鑽進前方的洞穴,消失不見。

崔正義跑過去拉起黃猛:“老黃,沒事吧?”

黃猛驚魂未定的摸了把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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