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學 > 科幻小說 > 美劇大世界裏的騎士 > 第二千四百四十一章

除了希芙和托爾,其他人對於雞爪的接受程度都還好,特別是小孩子,特別喜歡檸檬雞爪,酸酸辣辣的,咬起來咯吱咯吱的響,口感脆爽彈牙,無論是作爲零食還是作爲菜品都非常的好喫!

所以這玩意家裏一直都常備。

特別是凱曾經說過,這東西富含膠原蛋白,對皮膚有好處,幾個女孩子更是趨之若鶩了。

但凱不知道的是,所謂喫膠原蛋白皮膚好,完全是僞科學!

雞爪富含膠原蛋白是真的,尤其是皮和筋腱部分。膠原蛋白是動物結締組織的主要成分,而雞爪因含有較多軟骨、筋膜和皮膚,其膠原蛋白含量較高,但需注意:膠原蛋白屬於大分子蛋白質,直接食用無法被人體完全吸收,

需分解爲氨基酸後參與皮膚或關節修復。雞爪的膠原蛋白主要存在於表皮、筋膜和關節軟骨中。這類膠原蛋白屬於I型膠原(常見於皮膚、骨骼)和II型膠原(常見於軟骨),高溫燉煮後可部分轉化爲明膠,形成湯汁的黏稠口感,

但直接食用後仍需經過消化分解。

首先,人體是可以吸收膠原蛋白的,但吸收後的轉化效果有限。膠原蛋白屬於大分子結構,無論是口服還是外塗,都無法直接被皮膚或身體組織“完整利用”,需要經過分解和再合成過程。口服後會被胃腸道分解爲氨基酸和小

分子肽,這些成分可能爲膠原蛋白合成提供原料,但無法定向補充到皮膚。研究顯示,持續攝入膠原蛋白肽可能通過刺激成纖維細胞活性,間接促進皮膚彈性提升,但效果因人而異。

但有句話怎麼說來着,叫做拋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

雞爪這玩意的確富含膠原蛋白,但它們的分子量高達30萬道爾頓,身體吸收率非常低,只有2%~3%。你喫一噸雞爪也補充不了多少膠原蛋白,更有可能把你喫成一個胖子!

所以,補充膠原蛋白這種說法,聽聽就好,別太當真。不過,豬蹄和雞爪確實挺好喫的,偶爾喫一次也無妨。

當然你非要說喫大量雞爪或者豬蹄之類的東西有益於皮膚......倒也不是沒道理。

畢竟胖子的皮膚一般都比瘦子要好得多!

總之,凱很喜歡看幾個孩子喫東西......雖然每次瑞雯都感覺抓狂,她一直希望幾個女孩子能夠稍微淑女一點。

她們喫東西那叫一個氣吞山河,反正就是大口大口的喫,甚至還搶,爲了一塊肉,幾個孩子搶的不可開交。

瑞雯非常生動的形容她們都是土匪!

老實說,凱不是很理解瑞雯生氣的點在哪。

淑女......這玩意真不太重要。

要知道,凱前世只是個警察,雖然社會地位不低,但絕對算不上什麼上流社會......至於說他曾經生活在尤瑟王的宮廷裏......可別忘了,那玩意是一萬多年前。

甚至別說一萬年前,就是幾百年前西方所謂貴族的利益,在中國人看來,也野蠻邋遢之極!

在上世紀90年代到21世紀初的時候應該算是“公知氾濫”的時代,那個時候的網絡上應該各種充斥着對於西方歐洲文化的宣揚,比如小時候就曾經在一本書上說某個國家的人爲了救一隻鳥而讓整個城市的電力停電等等。甚至

還講歐洲人有多麼的“衛生”,素質有多麼的“高”等等。如今看來,當時確實是喫了“沒文化”的虧,如今來看這些確實是有多麼的好笑,一場疫情讓整個歐美人的素質暴露的“一覽無遺”。

而當翻看歐洲歷史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強盜的後代”還真沒有多少文明可言,而中世紀時期的歐洲更是堪稱混亂,這個時候的他們和文明真的一點關係都搭不上。

歐洲歷史和中國歷史是兩個極端,在中國古代是“皇權至上”,雖然在中國古代也有大量的宗教存在,可是宗教卻根本無法危及到皇帝的統治地位,相反歷史上很多皇帝曾經多次對宗教進行打擊,比如中國歷史上著名的“三武

一宗”的“滅佛事件”,他們之所以要如此大規模的“滅佛”,就是因爲當時很多的僧侶不事生產同時又侵佔了大量的人口導致國家的發展跟不上,這大大遲滯了國家的經濟發展。而歐洲社會則不同,他們的皇帝很多時候是名義上

的,更多的時候皇帝的影響力甚至不如教皇,也就是說歐洲是一個宗教大於皇權的國家。那時起宗教思想充斥着整個歐洲,也正是因爲此那時候的歐洲可以說是非常的“愚昧、無知以及落後。”甚至中世紀的歐洲連治病救人的醫生

都被宗教佔領,按照常理來說我們普通人生了病就會去看醫生,然後醫生按照藥方給我們抓藥或者動手術。

然而那個時候的歐洲就如同清朝末年一樣極端迷信,當人們生了病之後居然不去看病,而是堅信只要放點血就能夠治好病了,或者直接用火烤一下疫病就能藥到病除,在他們看來他們的身體是上帝創造的,美國人的身體結構

是不同的。

可以說這一幕和清末“人血饅頭”有着異曲同工的相同情況,當時的歐洲也是如此,在“喫啥補啥”的觀念下,他們也盯上了他們的同類,而當時的一些貴族爲了牟利則以此瘋狂斂財。也正是因此,中世紀在歐洲被稱之爲“黑暗

時代”,對於歐洲人來說除了那個時期宗教社會的黑暗,更可怕的記憶是那場席捲整個歐洲的“黑死病”,這次疫病幾乎讓整個歐洲都差點滅絕:其實“黑死病”的原因是什麼呢?根據現代科學推斷,之所以會有這次傳染病的大規模

爆發,就在於當時的歐洲實在是太“不文明”了,

當時的歐洲並沒有完善的下水道系統,居民區的人們往往就會將生活垃圾直接倒在街上,一時之間整個城市都會臭氣熏天,而這樣一些帶有疾病的人就會將自己的污穢之物經由下水道傳遞開來。

要是普通人這樣也就算了,可是當時就連國王也是如此,根據歷史記載路易十四這個人就不愛洗澡,也因此他的身上一直是臭氣熏天的,爲了掩蓋臭味就只能以各種香水來代替。一時之間惡臭味和香水味混在一起,這味道別

說有多刺激了。也正是因爲從上到下都不講衛生,最終在1347年至1353年,歐洲爆發了大規模的黑死病,這場黑死病奪走了歐洲2500萬人的生命,佔當時整個歐洲人口的三分之一。親身經歷過這場大瘟疫的薄伽丘在《十日

談》之中寫道:行人走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就會突然倒地而亡。

由於當時科學技術所限,因此人們根本不知道源頭在哪,而憤怒的人們也將矛頭紛紛對準了教會,在教會和皇權的鬥爭之下,歐洲在這之後又經歷了一次更大的黑暗:女巫獵殺。大量的無辜女性因爲教皇的一紙詔令被殺,因

爲在當時的歐洲人看來是因爲這些女巫最終帶來了黑死病。中世紀的黑暗讓教會的影響開始下降,在這之後歐洲開始文藝復興,而科學在這個時候纔開始出現。

傳說中的中世紀看似高貴典雅,實際上卻是另一番景象:貴族婦女在裙子裏解決內急,街道上到處都是排泄物,連下腳的地方都難找。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徹底覆滅,西歐從此開啓了長達一千兩百年的中古時代,也就是

我們常說的中世紀。在那個時期的歐洲,貴族們穿着格外考究,這種精緻的裝扮讓很多人覺得他們特別優雅。你可能想不到,中世紀的歐洲其實挺讓人意外的。羅馬帝國垮臺後,一個曾經很普遍的好習慣??洗澡和用浴池,慢慢

在中世紀的歐洲消失了。那時候,醫生們覺得黑死病是因爲人們皮膚碰到了空氣中的病菌才傳染開的,所以提醒大家儘量別讓皮膚直接暴露在空氣裏。這個提議帶來了兩種應對方式:一是像包糉子一樣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貴族

女性穿着層層疊疊的裙子,男性也穿着厚重的衣服;另一種方法則是儘量少洗澡。在他們看來,洗澡就是把皮膚直接暴露在空氣中,這樣更容易接觸到細菌。而且洗澡會讓毛孔張開,這簡直就是自找麻煩。再說了,身上積攢的污

垢反而能形成一層保護,阻擋細菌入侵皮膚。所以,從十四世紀末開始,人們不僅穿着厚重的衣服,還很少清潔身體,這種習慣一直持續了將近兩百年。

就算是貴爲一國之君,一年到頭也頂多洗一兩回澡;要是有人一年能洗個十來回,那在當時絕對算得上是特別講究衛生的人了。

長期不清潔身體不僅會積累污垢,還會產生令人不適的體味。正是因爲這個原因,香水才逐漸成爲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在1500多年前的埃及,人們就開始使用香水了。那時候,埃及女王甚至立下規矩:誰要是在公共

場合不抹香水,就得受罰。

在十六世紀前,香水在歐洲並不流行。到了十七世紀路易十四統治時期,它才和香料行業一起迎來了黃金時代。雖然中世紀已經結束了兩百年,但歐洲人還是不怎麼愛洗澡。身上那股難聞的味道實在讓人受不了,所以路易十

四帶頭用起了香水。這樣一來,香水就成了大家掩蓋體臭的好辦法。

基督教的思想不僅讓人們害怕黑死病而不敢洗澡,還直接導致了中世紀歐洲衛生狀況的惡化,使得整個社會瀰漫着難聞的氣味。按照基督教會的理解,人們想要通過洗澡來清除自己的罪過。但基督徒的命運是死後由上帝來裁

決,所以活着時洗掉罪孽是不被認可的。因爲這種觀念,想要洗澡的人反而不被允許;而那些虔誠的基督徒,則把不洗澡當作一種榮耀。受這種思想左右,大家漸漸都不願意洗澡了。歐洲的衛生狀況糟糕,不僅是因爲人們不愛洗

澡散發的異味,更主要的是街道上隨處可見的糞便。在中國,糞便自古以來就被當作莊稼的肥料,而在中世紀的歐洲,人們只把它當成單純的垃圾處理。

有意思的是,當時的歐洲很有意思,前半段還是由不同領地拼湊起來的,到了後半段纔出現了封建國家。不過不管哪個階段,爲老百姓提供公共設施這種想法,對他們來說都太超前了。

這種情況使得排水設施非常少見。在13世紀的英國,只有倫敦一個城市擁有地下排水網,而且整個城市只有一座公共廁所。歐洲既沒有完善的排水系統,也缺乏糞便回收利用的措施,更缺少公益事業的意識,環境衛生狀況

自然十分糟糕。一般人方便時,通常找個隱蔽地方就地解決。但貴族階層就不一樣了,他們基本上都會用專門的容器,比如桶或者盆。對於穿得特別講究的貴婦來說,上廁所可真是個麻煩事。有錢的會讓傭人在裙子下面放個桶或

盆來接,沒錢的只能直接在裙子裏解決,然後再叫傭人來打掃乾淨。咱們仔細想想,他們用盆和桶裝排泄物,既不回收利用,也沒排水系統,那這些髒東西最後都到哪兒去了呢?當時,街道上,河道邊到處都是糞便,有些住在樓

上的人乾脆直接把糞桶從窗戶往外倒,很多人都經歷過被“從天而降”的糞便澆個正着的尷尬場面。

所以別提所謂的高貴的禮儀了。

更何況,瑞雯以前也只是個村姑。

凱覺得,在自己家裏完全可以怎麼舒服怎麼來,根本不需要端着。

所以他從來不管所謂的餐桌禮儀。

在凱看來,瑞雯大概是被同化了......覺得有錢人應該是她想象中的那個樣子......好在程度不高,凱也懶得管。

?芙自然也沒什麼禮儀可言。

實際上她能記得用餐具,已經是可喜可賀了。

要知道,她短暫的人生中,壓根不知道餐具是啥。

對她來說,如果有食物,最好第一時間喫進嘴裏,用餐具顯然不是一個有效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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