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神奇阿帕喵
話說看到書名和簡介的時候,本來是不會看的,咱最討厭的就是拿教廷來做噱頭的作品,快跟三國一樣爛了
不過點開之後的感覺還是很好的,文筆偏向樸實,情節敘述流暢,劇情鋪設合理。要說缺乏什麼,恐怕只有讓讀者爽快的娛樂元素了。
那什麼內容稱得上“娛樂”呢?這個似乎沒有定論。如果說“我”在一部作品中實現了我在現實中不能殺人的願望,咱覺得這個並不能夠劃分在“娛樂”的範疇之內。如果說“我”在一部作品中實現了我在現實中無法夜御七妹大戰三百回合的願望,咱覺得這個也不能劃分在“娛樂”的範疇之內。咱覺得,娛樂應是簡單的,平凡的,大衆的,流行的。
至於怎樣在文章中展現各種娛樂元素,咱會從喜怒哀樂四個方面簡單說一下。
·喜
如果說將“喜”字當“歡喜”來解,那麼可能會跟“樂”字的含義有所重複。所以個人覺得在對娛樂元素做解讀的時候,把這個“喜”當做“喜好”來看待了。
有句俗語說的是“喫喝嫖賭抽,男人總要佔一樣”,這個就是喜好的一種體現。在網文作品中,融入“喜好”的元素,就能夠吸引一些“同好”讀者的駐留。這裏面最典型的就是郭小四,四姑孃的小資文。什麼lv、prada的包包,chanel的香水,作品中人物的喜好可以帶給讀者一種虛有的“擁有感”,就好像找到了一個和自己喜歡相同事物的朋友一樣。當然,對於男性讀者,這些喜好可以換成香車美女,或者各種運動之類的。
這裏要特別說明一下,有幾種情況不應該被劃分到“喜好”的範疇中來。暴力,權勢,金錢,性。在作品中添加這類元素是爲了滿足讀者的“慾望”,讀者從這些元素中獲得的“滿足”是有別於娛樂元素帶來的“爽快”的。
另外,“厭惡”也可以被歸到“喜好”的範圍裏來。所謂“有喜有惡”,一個人在偏愛某一樣事物的同時,肯定會討厭另一樣事物。在作品中適度的提及,會令人物更加完整,從而讓讀者更容易投入進來。
·怒
咱覺得從娛樂的角度去解讀“怒”字,可能“執着”要比“憤怒”來的更爲貼切些。比如網文中常見的橋段:某人物因爲好友被殺而陷入狂暴狀態;某人物全家被害所以一心復仇(常見於主角)。這些都是“怒”的一種體現。作爲讀者,當看到故事中的某個人物因爲一些事件而大發雷霆,或是發飆變身的時候,通常是很容易產生“代入感”的。
其實爲什麼咱會把娛樂化的“怒”解讀成“執着”,這是因爲“憤怒”往往是一時的,而“執着”卻可以持續很長的時間。在大多數的網文作品中,作者對人物“怒”的把握往往過於片面,過於簡單,以至於會出現“爲報殺父之仇而踏上旅途的少年最後摟着三妻四妾逍遙快活去了”這樣的無良情節。
在作品的創作過程中,人物可以因爲一時的“執着”而做出一些違背“本性”的事情,也可以因爲“執着”某一件事物而去引發一些事件,這樣便會在無形中豐富了表現手法而不必擔心人物在性格上的不統一。
·哀
咱是用“傷感”來解讀這個字的。也許有人可能會問,爲什麼“傷感”也能用來做娛樂元素呢?咱想說,正所謂“張弛有度”,有高興的,那就也要有悲傷的。況且,網文的創造力是無限的,就連“殺人越貨”都能拿來討好讀者,爲什麼“傷感”就不行呢。關鍵還要看作者怎樣去把握手法和尺度。
自憐自愛,杞人憂天,無病呻吟,這些人物的形象都帶有“傷感”的元素。或許在女頻作品中,我們通常容易見到這些類型的角色,但是在男性向作品中,這類人物的出現也可以爲文章增添色彩。比如身懷絕技卻又命不久矣的男配角,又比如嬌慣蠻橫卻又身家落沒的女主角。
在寫這篇評論之前,碰巧聽到了流雲大大對《天龍八部》的解讀,其中一些看法,很適合用在這裏做一個小結。
《天龍八部》中的每一個人物都是悲哀的,爲自己所追求的或被迫追求的事物所迷惑,終究還是淪陷在人性的軀殼之中。(加入了一些自己的理解,雲叔叔莫怪。)
·樂
這個字應該說是最容易理解的,但是真正做到確實最難的。就像最優秀的喜劇作品,肯定會讓人眼眶溼潤的一樣。
“歡樂”這個詞語所承載的內涵是極其豐富的。可以是一句玩笑,也可以是一個鬼臉。可以是幽默,也可以是搞怪。可以是發自內心,也可以是相互感染。這一個字基本上就可以代表“娛樂”的全部意義,而其他三個字只是用來做補充完善。
可能有人會不解,如何在一部主題相對“沉重”作品裏面添加“歡樂”的元素。其實就像剛說過的喜劇是笑中帶淚的道理,再悲情的作品,也會讓人會心一笑的場景。這方面,就要看作者怎樣去把握了。
咱思考的部分也就到這裏了,希望能夠給作者一些啓發。說的不到位的地方,還請作者見諒。
最後要額外吐槽一下。*gm的,洋洋灑灑將近一萬五千字,結果只是個引子,我這吐血啊,沒有這樣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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